全省统考科目共分8科
2012海南中考总成绩最高值为84分14个星
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(包括听力测试)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和体育8科。同往年一样,考试和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、等级分和星数呈现并公布。考生缺考科目成绩以“缺考”记录、不赋予该科等级和等级分。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的最高值为84分14个星(不含省定优惠照顾政策加星)。
其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(包括听力测试)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10分。学科等级按学业考试原始分确定,呈现为十个等级和两个星。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,体育学科等级按原始分呈现为5个等级。体育学科5个等级的划分方式为: A等(41-50分);B等(31-40分);C等(21-30分);D等(11-20分);E等(1-10分)。
需要说明的是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科目十个等级划分方式为:A(95-100分)、B(90-94分)、C(85-89分)、D(80-84分)、E(75-79分)、F(70-74分)、G(60-69分)、H(50-59分)、I(40-49分)、J(1-39分以下)。两个星的划分方式为:卷面成绩超过100分的,超过1-5分记一个星,呈现为A★(101-105分);超过6-10分记两个星,呈现为A★★(106-110分)。
总成绩等级分由不同科目的等级分相加得到。确定各科目等级分的具体方法为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:A为13分、B为12分、C为10分、D为9分、E为8分、F为7分、G为5分、H为4分、I为3分、J为2分;物理、化学、政治、历史:A为10分、B为9分、C为8分、D为7分、E为6分、F为5分、G为4分、H为3分、I为2分、J为1分;体育:A为5分、B为4分、C为3分、D为2分、E为1分。
为了鼓励学生学有所长和全面发展,凡获得总星数较多而总成绩等级分达不到84分者,每3个星(含省定优惠照顾政策加星)可折算总成绩等级分1分,折算至84分为止。已折算为总成绩等级分的星数,录取时,不再进入程序做星数比较使用。